发布单位:宁波市眼科医院
招聘岗位:视觉康复师
工作地点:宁波
职位数量:1
招聘人数:1
报名截止日期:2025-01-24
报名时间:见公告详情页
报名方式:见公告详情页
附件: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
公告标题:宁波市眼科医院2025年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(派遣制)
公告详情:
宁波市眼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,因工作需要,经鄞州区卫健局批准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条件
岗位
人数
学历学位
专业要求
其他要求
视觉康复师
1
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
眼科学
生源或户籍不限;1989年1月16日以后出生。
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和法规;
2.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;
3.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资历、专业、任职资格;
4.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5.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;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24时(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),下载并填好《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1),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(详见附件2)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zjnbeye@126.com,文件名格式为“招聘岗位+姓名”,并与招聘单位确认邮件接收情况。报名联系电话:0574-87862221(上午8:00-11:30,下午1:30-5:00,双休日节假日除外)。
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,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(二)考试
根据报名情况,医院组织进行相关考试、考核,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考试采用百分制,不足60分者淘汰。在考试合格人员中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等确定体检对象。
(三)体检与考察
体检工作参照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[2005]68号)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厅关于转发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[2010]109号)及人社部、国家卫计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3]58号)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,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合格者进入考察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,视作放弃聘用...
长按下方图片,识别二维码,即可查看公告原文,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
登录查看全部内容